近期,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要求,坚决扛起渔业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渔港、渔船、船员“过筛子”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渔区安定稳定和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勇担责任,强化组织部署。组织召开全市渔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农业农村部及省局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辽宁省、河北省渔船水上安全事故教训,部署渔港、渔船、船员“过筛子”隐患排查等工作。同时,派出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渔港一线,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堵塞末端监管漏洞,确保“过筛子”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过筛子”排查。渔港方面:突出异地停泊船舶检查重点,将全市长期在异地停靠的102艘渔船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每三个月召回检查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前往集中靠泊港地开展检查。同时,加强对异地渔船的安全检查力度,划定异地渔船停泊区域,加强与船籍港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船籍港和靠泊港协同管理。渔船、船员方面:针对在港报备出海渔船,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下一个死角,合格一艘放行一艘,做到“不安全不出海”。针对海上作业渔船,全市各级渔船指挥中心、点验中心依托船载北斗定位终端、插卡式AIS、应急天通电话、“海上宽带”、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对出海生产渔船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渔船点验“五必核”“六提醒”,对脱编渔船第一时间干预重返编组,对定位长时间异常、不服从指挥调度的渔船,坚决予以召回调查处置。
行动以来,全市共筛查渔船2369艘,核查北斗离线报警117艘次,干预海上脱编渔船23艘次,干预无人值守瞭望渔船49艘次,紧急召回渔船45艘,整改隐患渔船3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