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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六、七批渔船标准船型(公示)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09:2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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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办法》和《福建省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福州智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2种(第六批)渔船船型和厦门海戈威船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41种(第七批)渔船船型业经福建省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第六批共12种渔船船型符合我省渔船的作业区域和捕捞方式特点,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与可推广性,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使用(见附件1)。

(二)第七批共41种渔船船型,其中40种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使用(见附件2);1种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推荐使用(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渔船标准船型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三、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的船型有疑义,请将意见署名后以书面形式寄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联 系 人:林小明

联系电话:0591-8781690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附件:

1.福建省第六批在全省推荐使用渔船标准船型目录

2.福建省第七批在全省推荐使用渔船标准船型目录

3.福建省第七批仅限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使用渔船标准船型目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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