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www.fjof.gov.cn)下载,亦可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查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72011,邮箱:fjhybgs@163.com)。
一、概述
2015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审改各项进程,编制了省海洋与渔业厅责任清单,经省政府明确的责任事项286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下放、取消、调整30余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授权自贸区实施13项行政许可以及数十项公共服务事项。稳步推进已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对调整后的事项,及时与省审改办、省发改委对接,确保公布的事项名称、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一致。完善权力事项的办事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已100%入驻厅行政服务中心,并以“全流程”运行模式在新版的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全面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厅政务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古雷爆炸着火事故等应急事件海洋与渔业相关监测数据。抓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开展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清理,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长效监管办法;对公布的所有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重新规范、编制了运行流程图等。
㈡强化服务,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内容涉及的线下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主动、及时公开。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确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海洋舆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按照要求报送省档案馆、图书馆公开外,继续在福建日报《海洋通讯》专栏,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海洋》视窗,国家海洋局网站“福建海洋”专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在福建广电网络高清互动电视增设“海上福建”专区,开发建设“海洋云”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
㈢注重创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辑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加强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等工作基础上,2015年重点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上进行了探索,续聘“拓维律师事务所”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2017年度法律顾问,在依申请答复等信息公开各个环节与律师事务所进行良性互动,由律师事务所提供参考意见;与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海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与渔业维权服务、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活动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㈣提升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任信息公开负责人,由厅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抓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A、B角制度,确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务网站等公开平台人员配备,2015年厅网站在配备2名政务信息采编人员、4名新闻信息采编、2名综合协调人员、2名技术支撑人员和6名在线访谈主持录制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海洋云”微信专职工作人员。投入专项资金邀请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对厅网站以及配套开发的系统进行了安全等级测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及历年累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1条(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目录共设11个一级条目,分别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统计、财政资金、人事管理、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公告通报、简报通讯、应急管理。一级条目下设40个二级条目,便于公众的查询需要。
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4830人次。二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每月5日、20日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到两馆,同时报送电子版,全年共报送24期。三是通过电视、广播等平台公开信息,制作渔民之友海洋灾害警报广播稿60期;全年每天在福建电视台播放一期《福建省海洋环境预报》节目;全年推送各类海洋资讯和海洋预报700余条。四是在福建日报、中国海洋报、福建动车组、灏景梯视上播放海洋与渔业信息。
㈣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7 号)要求,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准备对外公开的政策解读方案或文稿,并由政策制定参与者或专家学者在政府网站上同步推出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2015年共开展政策解读6期,重点解读了《关于全面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海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办法》和《关于加强海域采砂用海管理的意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和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历年累计101件),其中:信函申请8件、网上申请15件、当面申请9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一是关于海域征收相关信息,如:集美大学申请公开征收国海证073570068号海域使用权证范围内海域使用权的批准文件、李全水申请公开森态木业公司海域使用申请书等信息;二是关于海洋环境相关信息,如:田阳阳申请公开宁德铁基湾片区组团填海造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陈荣川申请公开海上漏油事故应急预案;三是关于民生保障相关信息,如: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申请公开《加强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㈡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已答复的有30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5件;待答复的2件。
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厅均未向申请人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申请公开数量增幅较大,随着依法行政理念的不断深入,社会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不断提升,对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得到更大范围的普及,政府部门如何更好的做好公开服务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三是虽然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信息公开在新媒体运用方面还有拓展空间,还需进一步加大创新和推广。等等。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好各级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突出为民服务,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为民办实事等民生工程事项的公开工作;二是突出方式创新,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形式,以更加贴近群众的方式途径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突出政策解读,不断扩大解读的内容和领域,拓展解读的渠道和平台,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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