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执法支队开展涉渔乡镇船舶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 胡钊钊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3

[字体大小:    ]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深化拓展“一查两严管”暨加强沿海涉渔船舶海上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打击纳管后涉渔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10月10至10月12日,省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前往福安市下白石镇、福鼎市沙埕镇开展纳管后涉渔乡镇船舶联合执法行动。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安市、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福鼎市公安局海防大队,福安市下白石镇、福鼎市沙埕镇人民政府,福鼎市公安局沙埕派出所参加。

本次行动重点查处违反要求跨类别、跨区域从事涉渔活动的已纳管乡镇船舶;综合监管类经甄别后未纳管且未按规定处置的船舶或未按照整治时间要求完成自行处置的未纳管船舶;新增的“三无”船舶。

行动期间,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前往属地乡镇,传达执法总队关于纳管后涉渔乡镇船舶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内业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了解属地乡镇船舶纳管情况。随后分别在福安市白马港及福鼎市沙埕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港口停泊及港内作业的涉渔乡镇船舶登船检查,并前往乡镇船舶集中拆解点现场查看待拆解船舶集中看管情况。本次执法行动累计登检船舶7艘,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船艇3艘。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是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严格落实监督职责和执法总队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将强化执法监管,盯紧乡镇不纳管船舶和综合监管类船舶,坚持“技防+人防”,利用船舶定位装置、无人机、现场巡查等手段,加密渔港和海上执法巡查频次。同时,进一步深化“省市县乡”四级联合执法,凝聚工作合力,确保纳管后涉渔乡镇船舶不违规出海、不违规作业,有力保障辖区海域安定稳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