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中职学校学生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现有学生3000多人,心理健康教育任务繁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现以市场比选方式确定专业机构承担部分心理健康教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校学生,约3000人;在岗教师,约150人。
(二)服务内容
1.心理健康理论知识讲授。主要内容包括青少年专题课程等,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能力。服务期间面向学生开展讲座16场次,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2.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培养。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专业培训和研讨指导等,提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咨询理论培训、团队督导等。服务期间面向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开展讲座4场次,开展团队督导3场次,总学时不少于28学时。
3.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服务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学生、教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解答班主任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在学生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至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四、最高控制价
服务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相关的资质,提供营业执照。
2.开展服务的团队核心成员、派往学校成员应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质或从事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培训三年以上。
3.开展服务的团队应在省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临床心理咨询经验。
五、报价文件要求
1.相关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等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提供有效委托书(须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或介绍信,公司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只有法人代表则需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要求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等。
4.承诺函
承诺按学校要求执行:提供的教育培训、心理咨询服务以线下服务为主,总学时不少于28学时。(承诺内容自拟,涵盖并且不少于以上基本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各报名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16:30前(工作日时间收件)。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山北路7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50391382
3.递交方式:放置门卫室并填写《潜在供应商报名材料递交登记表》。
七、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按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候选人。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