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切实做好伏季休渔监管执法工作,近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竹明带队在莆田、泉州开展伏季休渔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实地检查“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等情况,并通过渔船动态监管系统核查渔船回船籍港停泊、异地休渔和外省籍渔船违规在我省港口停靠等情况,反馈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确保渔船应休尽休。
督导组指出,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休渔期渔船监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督导组要求,一要坚持依港管船,强化辖区渔船动态管控,严格“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验”等措施,加强渔船防火、防汛、防风、防污染、防碰撞等安全防范,做到“船进港、港规范、网封存、人上岸”,确保休渔期间渔港渔船渔民安全。二要严格船籍港休渔制度,对辖区休渔渔船分类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统筹组织渔船就近停泊,严禁异地休渔、擅自离港或改变停靠地点。运用渔船动态监管系统、福海通等信息化平台,加强渔船动态监控,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查处擅自拆卸屏蔽北斗示位仪等违法行为,全链条打击捕捞、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营造休渔浓厚氛围,发挥镇村、渔业协会等组织作用,通过在渔村、渔港、水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粘贴伏季休渔通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报道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要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公布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多渠道收集信息,及时掌握、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海洋伏季休渔群管专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