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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聘请江精营等45位同志为新一届党风廉政监督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6-09-01 18:46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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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闽海渔执〔2023〕19号),经研究,决定聘请江精营等45位同志为总队新一届党风廉政监督员,聘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是推动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联络管理机制和履职保障机制,在民意反馈、信息传递、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打通廉政监督“最后一公里”。各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党风廉政监督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涵养清风正气,进一步树立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新一届党风廉政监督员名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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