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2025年11月之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海渔规〔2025〕8号

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结合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我局对2025年11月之前制定的海洋与渔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因印发新文件替代而废止的21件、有效期已过而失效的1件、修改0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之前)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之前)

   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之前)

   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11月之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