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成立了由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总工会、福建海事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平潭“12·22”较大养殖辅助船倾覆事故调查报告》和省政府批复要求,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于6月26日至27日赴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苏平片区管理局对其提交的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开展现场评估,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根据《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现将评估报告全文予以公示。
联系人:谢金山,联系电话:0591-87805561
平潭“12·22”较大养殖辅助船倾覆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评估工作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