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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下旬开始,漳州市按照“控源头、强管理、重打击”思路,深入开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织密防海上疫情输入防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组织,明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排查、依法处置、组织评估复核、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相关县(区)成立“一办三组”,进一步强化专项行动组织保障。镇、村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分片包村,定人联港包船,层层分解任务。同时市、县两级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抽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有力,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专项整治运行机制。
强宣传,浓氛围。市、县、镇、村(居)层层动员,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标语、传单、通告等载体,广泛宣传清理取缔政策。镇村及渔业执法机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渔港码头岙口、渔船停泊点和渔村,向群众广泛宣传“三无”船舶的危害性。设立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三无”船舶线索,共同营造严打严管的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沟通,每周一报,定期会商整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密排查,重规范。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镇村干部、综合执法大队、海上巡逻队“三级联动”,进渔村、入社区、沿岸线、顺水域,对岙口、滩涂、集中停泊点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县(区)政府同步组织海洋、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等单位,联合开展船舶修造厂专项检查,做到海陆同步、全面铺开、地毯式清查。对排查发现的“三无”船舶,以信息化手段固定证据,登记造册,建立“三无”船舶名录库,做到“一船一档”。为防止摸底排查出现漏管、漏查,及时组织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排查重点乡镇船舶“回头看”,进行再清理、再排查,犁耙并使,反复摸排,确保摸底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船”,实现整治全覆盖。
严打击,重处置。一是开展封港清查,各乡镇会同海洋、海事、海警、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全市37个乡镇182个主要渔港、岙口,进行“封港清查”。镇村干部实行24小时无间断管控,船舶只进不出,逐船核实排查,发现“三无”船舶依法查扣。二是守好五道防线,由海警局负责禁渔线外侧和漳州市辖区海域;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禁渔线向陆一侧及漳金海域、闽粤交界线附近海域;沿海县(区)执法中队负责属地管辖海域;港航部门负责港口水域、航道;公安部门负责海岸线巡逻管控;各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管控,严厉打击“三无”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分类认定和依法拆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符合“三无”条件的船舶,从严从快,坚决依法拆解。目前,全市共检查岸线19630公里,检查滩涂、港口、码头、避风坞、停泊点、渔港3704个次,巡查海域19558海里,排查登记“三无”船舶595艘,其中拆解403艘、扣押9艘、集中看管125艘,纳入管理58艘。